
【导语】:发放对象包括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,在宁波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。
宁波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有哪些
发放对象
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,在宁波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。
待遇标准:
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,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%计发(四舍五入),即482元;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,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%计发(四舍五入),即322元。
申领方式:
1、网上办理: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( http://si.12333.gov.cn/ )。在“失业待遇申领”版块选择“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”;进行实名认证后,核对页面中的个人申报信息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申请”。
2、现场办理:申领人携带材料至户籍地(非本市户籍的到居住证所在地)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。
(六)查询方式:线上查询(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“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”)或至经办机构查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