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狮市小学第二批次招生对象

石狮市小学第二批次招生对象_兼职服务_搬家服务

【导语】: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,但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;户籍在我市又跨片区暂住半年以上(含半年)的,属人户分离(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)且不属于流动人口,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。

    第二批次招生对象  

1.户籍不在招生片区内,但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。

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允许1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(同一户主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)。

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(证件原件及复印件):(1)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;(2)房产证(产权人应与所提供的户口簿户主姓名一致);(3)儿童《预防接种证》;(4)填写《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》。

2.户籍在我市又跨片区暂住半年以上(含半年)的,属人户分离(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)且不属于流动人口,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。

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(证件原件及复印件):(1)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;(2)居住证明;(3)儿童《预防接种证》;(4)填写《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》。

3.父亲(母亲)为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,或父亲(母亲)为石狮市户籍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。学位不足时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。

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:(1)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;(2)居住证明;(3)儿童《预防接种证》或其他健康状况证明;(4)填写《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》。

4.家长在石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(母亲)在石生活,且持有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》的台湾学生。按照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、台办、财政厅、团省委<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>的通知》(闽政办〔2007〕210号)《福建省贯彻<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>实施意见》(闽教合作〔2018〕22号)要求,由市教育局审核后,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。

报名时应携带下列材料(原件及复印件):(1)父母及儿童户籍证明(身份证明);(2)居住证明;(3)儿童《预防接种证》或其他健康状况证明;(4)填写《石狮市小学入学申请表》。

78
46
0
37

相关资讯

  1. 1、客服兼职的申请方式和注意事项4419
  2. 2、决定你面试成败的七大关键细节2325
  3. 3、四种在家兼职的方法1573
  4. 4、有了实习经验,怎么让它在求职时发光?4708
  5. 5、老板的心事你要猜选择恰当的“表现”时机1327
  6. 6、大学生兼职遇各种“新套路”面临信息泄露风险223
  7. 7、大学生创业的“五大瓶颈”与“八大成功模式”3195
  8. 8、人力专家教您怎样做好职业规划摆912
  9. 9、专家提醒你:5大雷区,职场新人勿近3711
  10. 10、企业低薪养人还是高薪治企3764
全部评论(0)
我也有话说
0
收藏
点赞
顶部